溫管法擬對公用事業收碳費 經濟部憂恐影響供電穩定

環保署今天召開座談會蒐集各單位意見。(林良齊攝)

爲加速減碳,目前全球已有逾120國家宣示淨零排放目標及時程,環保署因而擬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將新徵碳費(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機制、碳交易等機制,環保署今天召開座談會蒐集各單位意見。會中經濟代表指出,修正草案刪除公用事業額度,恐怕會影響電力穩定供應,應考量是否要在減碳與穩定能源供應上的扞格。

環保署環境衛生毒物管理處處長蔡玲儀表示,立法院已有立委提出溫管法修法草案,爲了因應世界減碳趨勢,環保署2020年開始推動修正溫管法,預計3月後預告草案後再召開公聽研商會

經濟官能源局官員表示,能源部門是衍生性需求排放量的高低受需求量的高低影響,目前修正草案刪除如26條「中央主管機關核配予公用事業之核配額,應扣除其提供排放源能源消費產生之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當量之額度」,可能會影響電力穩定供應,應考量否則會在減碳與穩定能源供應上的捍格。

能源局官員也說,目前在修正草案中把碳費命名爲「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恐怕與國際無法接軌,建議修正爲碳費。

臺電代表也說,修正草案30條中提及「中央主管機關對公用事業徵收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應扣除其提供排放源能源消費所產生之間接排放量」的定義不清楚,其中的公用事業及排放源定義不清楚,未來臺電將分拆成輸電與供電2部分,建議應在子法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