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進口物資 公平會延展國輪聯合承運期限

公平會

大宗物資價格、海運費驚驚漲,爲穩定運力及政府進口物資,促進國輪船隊發展,公平會昨日同意國輪業者,申請延展聯合承運政府進口物資器材期限。

公平會指出,國家爲了發展整體國家經濟利益,建立適當規模的國輪船隊,對於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燃媒、砂糖、黃豆、玉米等大宗物資,以及煉油、築路所需之器材、機具及設備等一般雜貨,由交通部認可之專責機構中華民國海運聯營總處規劃推薦適宜之國輪業者提供海運服務。

公平會於9月14日第1616次委員會議通過,同意光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國輪業者委託海聯總處代爲申請聯合承運機關進口物資器材聯合行爲展延,許可期限自今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9月28日止計5年,經附加三大負擔予以許可。

公平會認爲,因該聯合行爲之繼續實施,可促進發展國輪船隊規模及戰時國家軍事物資運送,有利於產業政策及國家安全,具有公共利益。

公平會認爲,透過聯合提供船期與艙位,將可彈性調度船舶,因應海運市場可能的失調現象,穩定所需貨源,有助於提供更穩定之運能、減低運價波動,且該經濟利益可由交易相對人及社會大衆合理分享,亦具有整體經濟利益。

公平會指出,該聯合行爲未限制參與者只能透過運量分配之管道,承運機關(構)之進口物資器材,所以仍有足夠誘因持續相互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