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性平發聲竟遭網友罵「賤女人滾出臺南」 林易瑩提告求償10萬

臺南議員林易瑩(中),日前在臉書發文性平案發聲,遭網友辱罵「賤女人滾出臺南」,林易瑩到臺南地檢署按鈴控告罵人的網友,並將求償10萬元。(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議員林易瑩,日前在臉書發文爲性平案發聲,遭網友辱罵「賤女人滾出臺南」,林易瑩6日在勵馨基金會律師陪同下,到臺南地檢署按鈴控告罵人的網友,並將求償10萬元,林易瑩說勝訴全數捐做公益,做爲推動女性平權運動經費

臺南市議員林易瑩說,她於10月30日在臉書發文,稱自己在市議會預算審查休息時間,遭環保局長謝世傑做出不舒服的肢體接觸,當時謝世傑說:「議座,失禮一下」後,便從正面方向伸手整理林頸西裝外套衣領。當下林易瑩立即指出,自己並沒有同意對方的行爲,有性平上的疑慮,不論謝世傑的動機爲何,都不應該在他人未同意的情形下,做出令人不適的肢體接觸。不料,林易瑩貼文發出後,即有網友傳訊至IG,指稱不應該只是因爲衣服被碰一下,就把自己當成受害者,並以「賤女人滾出臺南」等字句辱罵林易瑩。

林易瑩說,自己從政以來收到過非常多帶有性羞辱的字眼語帶威脅的辱罵,她原以爲已經習以爲常了,但是在最近的性暴力事件臺灣性騷擾防治困境中,她認爲自己不該再習慣這樣的事,也不該再繼續忍耐,所以被網友辱罵當天即向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報案。她提告求償10萬元,勝訴將全數捐做公益,做爲推動女性平權運動的經費。

勵馨基金會臺南分事務所主任陳貞樺說,「碰」是個需要「被碰者同意」的行爲,如果可以讓他人任意碰觸我們,這不僅是不尊重,更是一種破壞我們身體自主權的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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