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穴道可以豐胸 按摩師二度伸手指侵嫩女客慘了

按摩師誆稱「有穴道可以豐胸二度指侵女客得逞,遭刑1年定讞賠4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北市松山區某家按摩會館一名劉姓男按摩師,2018年1月間爲一名年輕正妹小萍化名服務時,聽到對方想找女按摩師按摩胸部,竟說自己可以教,趁機搓揉小萍胸部後,接着誆稱下體有穴道可以豐胸,隨即將手伸進小萍的短褲指侵,雖然小萍嚇說:「很痛!不要這樣!」一度停手,後來又二度指侵得逞,小萍事後由友人陪同報警劉男不服一、二審判決再提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仍將他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1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劉男在該養生會館從事經絡穴道推拿與按摩等,傳統民俗療法按摩工作事發時,一開始對小萍的按摩手法都很正確,小萍因爲很滿意,一度加時半小時,還詢問劉男有無女師傅可以爲她按摩胸部。

但劉男卻說自己可以教小萍按摩,隨即坐在小萍身後,伸出雙手按摩胸部,一開始很正常,但沒多久就開始搓揉小萍乳頭,劉男見小萍沒反應,便說按1個穴位可以豐胸,說完就將雙手伸向小萍的大腿內側,然後伸進內褲碰觸小萍下體。

劉男聽到小萍說:「很痛!不要這樣!」一度停止,但沒多久又指侵得逞,小萍結帳離開後立即傳訊息將此事告訴友人,立即到警局報案檢警隨即將劉男依涉犯「利用權勢性交罪」逮捕。

法院審理時,劉男否認犯行,辯稱按摩穴位前有先經過小萍同意,小萍甚至還加時,但法官檢視小萍與友人對話內容,認爲劉男確實有指侵,因而一審將他判刑1年2月,劉男不服上訴,2審仍認定有罪,但刑期減爲1年,劉男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另小萍民事求償400萬元部分,法院年初已判決劉男需賠償小萍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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