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衝火場救850萬BMW公務車 司機「擋到消防車」更崩潰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姓男子在某公司擔任司機,去年6月29日晚上6點下班之後接到同事通知公司一樓發生火警,他擔心停在地下室價值250萬和850萬的兩輛公務車波及,於是趕回現場移車,沒想到自己違停在路邊的車反而被拖吊,因此提告請求撤銷紅單。新北地院法官認爲,林男的行爲可能妨礙救護車消防車進入現場救援,反而更危險,日前裁定駁回他的告訴。

▲林男爲了將兩輛名貴的公務車開走,不惜冒險進入起火的公司地下室。(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林男主張事發之前他一如往常下班開車回家,大約傍晚6點半左右接到同事電話說公司發生火災,由於起火點就在一樓,他想到地下室一、二樓分別停放價值250萬的TOYOTA頂級旅車和850萬的BMW,擔心車輛損傷維修費要算在自己頭上,於是趕緊帶着車鑰匙趕回公司,冒險進入地下室將兩輛公務車開出。

無奈火災發生時間正好是下班的尖峰時刻車位幾乎可以說是一位難求,林男認爲當時是分秒必爭的緊急時刻,於是將自己的車違規臨時停放在路邊紅線,等到成功「救出」兩輛公務車再回來時,自己的車反而被拖吊,還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他事後越想越不服氣,於是提告希望撤銷原處分

▲法官認爲林男違停會阻擋消防車、救護車的救援。(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人員反駁,林男明知道下班時間車位難尋,如果要前往公司救車可以改搭計程車或請人代駕,況且這件事並非危急到最後不得已的地步,因此不足以採信對方事態緊急」的說法。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林男自行駕車前往火災現場附近,又違規停車,這個行爲恐怕會妨礙消防人員及救護車輛進入現場救援,幸好整起事件並沒有人員傷亡,日前也裁定駁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