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6歲爲「童工」 教育部擬禁高一生建教合作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高職建教合作爭議不斷,教育部研擬辦法保障建教生權益。教育部4日表示,爲避免未滿16歲的「童工」疑慮,考慮禁止高級職業學校在一年級時推動「輪調式建教合作」。

▲爲避免「童工」爭議,教育部擬禁止高職一年級學生加入建教合作。(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去年12月糾正教育部,認爲建教合作把關不嚴,建教生成爲企業廉價勞工,除此之外,還有非法僱用「童工」的疑慮。監察委員尹祚芊當時便指出,許多人未滿16歲,就被以「建教生」的名義送到工廠,還得輪值大夜班。

依照勞基法規定,15歲以上未滿16歲的人稱爲童工;未滿16歲須經法定代理人或父母同意。但是部分高一學生未滿16歲,就被學校送往工廠進行繁重的工作,雖然有「輪調式建教合作」之名,但僱主恐怕都有違法之虞

爲了避免「童工」疑慮,教育部考慮在「職業學校實習辦法」草案中,明訂「輪調式建教合作」,必須從高職二年級開始,一年級時不能安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黃新發表示「職業學校實習辦法」還在研擬階段,待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最快今年2月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