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遭性侵 18歲後也能狀告追償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近年來時有發生。受傳統觀念影響,不少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往往不願、不敢公開尋求法律保護。受害人成年之後自己尋求法律救濟,卻往往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

爲了更好地保護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利益民法總則草案二審稿中增加了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記者童嵐海權 楊志剛 蔣志強 劉春暉 殷家

編輯董千齊

(原標題:未成年遭性侵 18歲後也能狀告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