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互助會業務下滑倒會 苗栗地檢署提醒慎選

苗栗地檢署提醒民衆參加民間往生互助會要慎選評估風險。(謝明俊攝)

在中部地區流行多年的往生互助會,近年發生多起業務下滑倒會風波,近日多名苗栗婦人蔘加臺中往生互助會,結果互助會經營不善倒會,當事人向苗栗地檢署提告,檢方雖不起訴,但建議當事人另尋民事訴訟救濟,並提醒民衆想要投資這類互助會要慎選評估風險,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一名住在苗栗的賴姓婦人擔任臺中市慈航推展協會互助會苗栗縣第8組組長,負責招募苗栗同鄉加入這個往生互助會,互助會管理辦法明定參加者每個月繳交2200元月費,以及300元年費,待申請人往生後,可領取慰問金,除了保本以外,還有較高的利息賴婦並保證沒有風險、一定保本。

檢方調查,這個互助會早從2014年就出現業務下滑情形,但賴婦仍持續召募民衆入會,賴婦聲稱並不知情會務下滑情事,賴婦所負責召募的當事人,加入時間最長的有17年,最短的有4年,所繳款項從57萬元至9萬元不等。

今年4月間,互助會因財務狀況問題而停止運作,其中5名被賴婦召募入會的婦人見要不回投資款項,因而向苗栗地檢署控告賴婦涉及詐欺背信,檢方經偵辦,日前以賴婦收取會員款項都有交至互助會,並未侵吞,並且有部份會員先前有領過慰問金,難以認定有施詐術情節,因而對賴婦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提醒當事人,任何人在從事與金錢有關交易、投資行爲時,應本於風險管理原則預防或避免投資損失風險,只要相對一方未以不法手段造成他人意思表示不自由的狀態縱事後來有營運不善,而發生倒閉,無法如期給付債款情事,不得以刑法的詐欺或背信罪論處,檢方並建議當事人循民事程序以謀救濟,來解決與慈航協會間的權利義務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