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佐:政府促企業投保環污險 得靠「三七步」

全世界都正在發展環境污染責任險,中國雖然推廣多年卻未真正掌握其精髓,我國更是裹足不前,東森保代副總王令佐表示,若要政府要認真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可採3大措施,而國人企業等更得先正視7大事項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去年初大陸將原有的環境污染責任險升格試點強制險種,尤其納入試點名單的企業必須強制購買,中國雖然推廣多年卻未真正掌握其精髓,我國更是裹足不前,東森保代副總王令佐表示,若要政府要認真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可採3大措施,而國人企業等得先正視7大事項。

中國雖然推廣多年環境污染責任險,卻未真正掌握其精髓,王令佐認爲,一切都是因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特殊性,顛覆大家對一般產物保險的認知,其主要是因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核心,在於承保漸進式污染風險,愈晚投保,愈無法達成供需平衡

王令佐更指出,漸進式風險在投保前的核保,與事故後的理賠鑑定,都涉及到複雜技術與高成本,同時,如果法令上無法有效釐定污染責任的歸屬或分配,就難以創造保險上需求。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推動,需同時建置完整的配套措施」,王令佐強調,承保容量主要集中在歐美保人,需足夠保費量,才能引起其關注,但也由於其高風險,一般國內保險公司也興趣缺缺。因此除非強制,否則企業不願意讓保險機構進行完整之環境風險評估

從中國近年來不斷的推動歷程顯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對一個國家在環保議題上之急迫、重要與複雜性,而國際先進國家都是歷經20至30年方可構築完善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與可觀之保費經濟規模。王令佐建議環保部門,對應當投保而未及時投保的企業,可採取三大措施,體現該險種的強制性

首先,王令佐認爲,政府可將企業是否投保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清潔生產審覈,以及上市環保覈查等制度的執行緊密結合。

其次是暫停受理企業的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的申請。最後手段則是將該企業未按規定投保的信息,及時提供銀行業金融機構,爲其客戶評級信貸准入退出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據。王令佐強調,如果現在不正視它,尋找解決方案,而隨着時間流逝,其困難性將逐年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