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提訟保黨權 全案複雜棘手 法官時間壓力大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11日委由律師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禁止中國國民黨在判決確定前,提出黨籍喪失證明書中選會報備」及「判決確定前繼續行使黨員職權」,並向北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北院表示,目前已收案並完成分案合議庭審理,由於全案複雜棘手又受社會矚目,所以,法官時間壓力很大。

▲臺北地方法院庭長賴劍毅表示,已收到王院長申請假處分案並完成分案。(圖/記者孫曜樟攝)

國民黨考紀會11日決議撤銷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王金平下午3點30分委由律師向臺北地院提起確認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並提出假處分。臺北地院庭長賴劍毅表示,目前已收案並完成分案,由於全案非屬財產損失假處分,所以,只先行收取3千元的裁判費用,未來是不是需要提供擔保及擔任金額多少,仍待法官決定。

賴劍毅在記者會後表示,申請假處分的每個各案複雜度不同,急迫程度也不同,審理則有其一定的程序及時間,不能由法院來隨意決定。但是王院長這個案子是不同於一般的假處分案件,它是如此棘手又受到社會各界矚目,更有其特殊性和複雜度,法官可能要花比較多的時間去審酌,相關事證也需要雙方提出與說明,但是,相信法官一定會很積極的去審理全案。

賴劍毅指出,目前全案已分案交由資深法官所組成的合議庭展開審理,相信他們會積極就全案展開審理,可是也是需要給他們時間,所以,可想而知他們的壓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