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國之法? 政院放寬水庫集水區開發標準

▲石門水庫資料畫面。(圖/東森新聞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政院院會13日通過《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開發標準,未來水庫集水區內,除了須特別保護者,才劃爲「特定水土保持區」,其餘的都可以進行開發,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對此,環保團體認爲這樣的修法簡直是大鬆綁,痛批爲「亡國之法」。

臺灣目前共有63座水庫,集水面積爲205萬3920公頃,約佔全臺山坡地面積78%,爲了保護水源區,依現行法規應該禁止開發,並列爲特定水土保持區。但農委會認爲,這將嚴重影響民衆權益國家經濟發展,因此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農委會水保局科長姜燁秀14日透過公視新聞解釋,特定水保區禁止任何開發,甚至連農業使用都不行,讓他們在劃設時確實碰到不少困難,直言此法規不合理,再加上調查也指出,全臺集水區目前僅16%的面積會出現災害,所以只需針對特定需要保護的地方劃定即可。

雖然農委會強調,之後開發行爲還是受到《水保法》與《環評法》管制,不過,蠻野心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就認爲,國家沒有水老百姓不能活,經濟也不能發展,但沒有旅館山上高級的別墅,卻不會因此不能活,痛批此法是在開倒車,讓全民生命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