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臺灣足球!足協理事一再違規 亞洲五人制還搞選舉

▲足協理事劉福財、林蔚山(左)等6人,再度要求於2月1日召開臨時理監事會,不符合協會章程規定。(圖/資料照)

文/路皓惟

足協部分理事日前自行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違反協會章程,不受到內政部承認,儘管如此,劉福財、龔元高等6名理事,再度要求於2月1日召開會議,一再違反協會章程,更誇張的是,不顧當天亞洲五人制錦標賽正式開打,一心想搞選舉爭位,罔顧臺灣足球,這種行爲說是爲臺灣足球發展,看是沒人會信!

足協改選陷入「先選後修」和「先修後選」僵局,關於2月10日例行性會員大會進行理事長改選問題現任立委、足協副理事長邱志偉,上週邀請內政部、體育署、律師以及兩派代表討論。被推爲公正第三方選務小組召集人的他強調,2月10日能否改選需再臨時理監事會重議

▲ 現任立委、足協副理事長邱志偉,被推爲公正第三方選務小組召集人。(圖/記者黃克翔攝)

足協部分理事爲了達到在2月10日按舊章程改選目的,馬上提出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並在25日自行發文「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通知,但據足協章程規定,理事會開會前7天必須把開會議程寄給理事會各成員,部分理事在25日自行寄發29日會議通知,並不符合章程規定。

部分理事無視足協章程逕自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未獲內政部承認,理事們已經違規在先,現在卻還指稱理事長林涌成拒絕召開臨時會議是無理拒絕,稱其餘理事必須自行召開會議,直接將會議時間訂定於2月1日,一而再,再而三的違反足協章程。

▲理事長林涌成一路支持國體法,力挺開放個人會員。(圖/記者謝孟儒攝)

足協章程中第33條第2款明訂,「理事長負責召開事理事會議,若三分之一理事會成員要求召開會議,理事長必須於21天內召開理事會議,若理事長沒有召開會議,其餘理事會成員必須自行召開會議。」然部分理事所謂的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更不符合該章程中的「理事會」之定義

部分理事再度要求於2月1日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時間就選在亞洲五人制錦標賽開打當天,當日賽事兩地開打,同時下午還有外隊的賽前記者會,竟還要求忙着辦理賽務的足協,於重要國際賽事期間耗費大量資源選務工作,無視於臺灣舉辦的亞洲五人制錦標賽正在進行中,當着亞足聯外賓的面大搞選舉爭位,簡直貽笑國際!

▲臺灣首度舉辦亞洲五人制錦標賽,中華足協籌備賽事花費數千萬元。(圖/記者張克銘攝)

先前足協副理事長龔元高被揭露私下電子郵件連署理事,要求不同意修改足協章程,不開放納入個人會員,不僅僭越會員大會職權,更違背「國體法」開放人民參與的核心精神,也顯現部分人士長期抱持着「把持中華足協」的心態,罔顧臺灣足球發展。

足協將於2月10日進行例行性會員大會,針對國體法開放個人會員,以及理事長改選時間進行表決,而重點在於,不論是會員連署提案或是理事會的決議,都必須由會員大會確定通過,另選擇改選時間,豈是理事們自己說了算。

▲中華足協理事長改選延宕,「先選後修」和「先修後選」兩派僵持不下。(圖/記者謝孟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