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幹任/18歲已是成年人,該爲自己行爲負責

▲在孫安佐事件中,我們更應該想一想,「這些事情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該怎麼辦」?(圖/翻攝自狄鶯、孫安佐臉書)

孫安佐事件繼續延燒,陸續有一些演藝圈的大哥、大姊出面試圖緩頰。然而,說的話卻一次比一次讓人傻眼,反而更激怒鄉民與網友出言反諷。從綜藝大哥大張菲要求外交部出面協助救援,到溫翠蘋說狄鶯的小孩送錯州了,且認爲問題可能是出在Home媽。或許是網路輿論不滿聲浪太大,讓狄鶯跟孫鵬兩人對外發出正式聲明,希望大家能夠尊重其隱私。

可以想見,當然沒用。這些習慣了鎂光燈掌聲資深藝人,這輩子很少碰到需要危機處理的時刻(在臺灣,碰上了的名人也很少意識到要找專門的公關公司協助,往往自己來,結果把事情搞得更糟)。有些人出面呼籲,不要落井下石、見獵心喜。這話我也是同意的,對於自己的養育管教方式如此有自信的父母,卻驚見自己的孩子竟然捅出這樣大的簍子,其挫折和難過可以料想。不過,有些人無法接受自己碰到事情了纔要求別人體恤,平日裡評價別人在落難時就很不客氣,硬是挖出了狄鶯過去評價陳銳時接受媒體採訪說的話,「18歲已經算是成年人了,該爲自己的所作所爲負責」,意有所指的反諷其只會說別人(附帶一說,近來的陳銳混得很不錯,自己成了公司老闆,往返兩岸,且生意經營不錯,似乎已經走出當初的低潮)。說真的,我認爲狄鶯評價陳銳時的說詞中肯,人在成年之後的所作所爲,只要是自己深思熟慮後的抉擇,願意自己承擔風險責任,與外界真的關係不大。無奈的是,未來若自己人生道路上碰到一些明顯無可推諉的錯誤時,我們所表現的嘴臉可能也不會比狄鶯好太多。人,毋寧就是犯錯被逮、東窗事發後,想盡辦法脫罪、替自己找藉口,把責任推到別人或環境的一種動物。某種程度上這麼做並沒有錯,那是動物求生的本能。當我都快滅頂了,活下來是首要之務,那些仁義道德早就被拋諸腦後了。你可以認爲護航者是有同理心,知道滅頂者的可憐所以跟着說出一堆荒謬的言詞。有句俗話不是說了,「朋友就是全世界都知道你錯了但還是力挺你的人」,從這個角度來看,狄鶯跟孫鵬的人際關係經營得很不錯,至少都這樣的情況了,還有那麼多人甘冒被鄉民批判嘲諷,願意站出來替孫安佐說話。如果今天換成是自己的家人狀況,能有這麼多好朋友願意站出來幫忙力挺嗎(雖然其實是幫倒忙)?孫安佐爲什麼會做那些事情?將來自然有專家深入去探索,找出其真正的動機跟理由。在這一連串的事情發生後,我覺得我們作爲旁觀者不應該只是落井下石或是針對那些明顯荒謬錯誤的言論進行道德應然的抨擊與斥責,更應該想一想,「這些事情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該怎麼辦」?心理學家說,人普遍都有過分高估自己能力或自我感覺良好的認知偏誤,「不相信自己會那麼倒楣碰上」的心態,反而會讓我們輕忽於防範,沒能事先做好準備,結果往往在我們最有自信的時候出最大的狀況。這也是爲什麼一堆所謂的乖小孩犯罪被逮時,許多父母親第一時間只能拒絕承認或選擇外部歸因(都是別人的錯),因爲在這些人的認知裡,根本不覺得自己的孩子會犯錯。回頭想想臺灣過去幾年發生的大型意外事故,乃至於每年一堆人仍然持續酒駕肇事,這些事故的背後大多帶有過分自信的認知盲點。我們很難說自己真的不會碰上,就算我們自己不會,難保我們的家人或朋友不會?如果你非常有自信的覺得自己或家人朋友纔不會跟這些人犯一樣的低級錯誤,那麼恐怕你已經陷入心理學家所說的過份自我感覺良好、自覺高人一等與自信不會犯錯的認知偏誤中,正是最應該小心提防犯錯的族羣。18歲已經算是成年人了,要爲自己的所做所爲負責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太過輕信自己,不要太過自我感覺良好,多一點風險防範意識,謙卑面對自己與家人的人生,可能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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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幹任,職業作家,專事時事評論寫作,主持部落格「敦南新生活」同時,也是讀思寫文字溝通表達力專業講師。以上爲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