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銀:央行出手輕重有節

國際糧商在臺炒匯案中,除德銀臺北分行DF、NDF業務許可被廢止,其它三家都是暫停九個月或兩個月。外銀分析,實際上本次懲罰內容影響較大的是新臺幣遠期外匯(DF),央行認定明確,出手輕重有節

另外,央行在公佈此案之初,曾提出涉案銀行可能在KYC(客戶實情查覈)部分未盡詳責,央行官員在公佈懲處之後表示,此次並沒有針對這部分,也沒有動用國際資恐查覈等級的嚴格標準,該標準包含查覈銀行往來交易空殼/紙上公司,已過度複雜。銀行主管認爲,央行在此之前煞車,只是要對涉案外銀作到示警的作用。

德商德意志銀行臺北分行本次面臨三項業務限制:廢止新臺幣遠期外匯(DF)許可、廢止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NDF)許可、停止辦理所有涉及匯率外匯衍生性商品交易兩年。央行官員說明,不相關的業務,如外匯存款、即期匯率等業務仍可執行,銀行端亦需針對新的情境進行業務調整

銀行主管指出,實際上銀行業者早年就都有NDF執照,只是在臺灣已不能受理「銀行法人客戶在臺灣市場的NDF業務」,央行此次提及的許可,是業者需要提出業務計劃書,向央行申請與銀行的海外聯行、或本國銀行海外分行的NDF交易。

此次懲罰內容,業者分析,外銀受影響較大的是DF,因爲這是所有在臺外匯相關金融商品的標竿基準,如最基本的外匯連結的結構型商品,但像大型外匯銀行的花旗(臺灣)被停止該業務兩個月,時間可說「不短不長」,應是央行認定明確下,出手輕重有節。

銀行主管認爲,國際企金客戶很多背景強勢,有龐大的律師會計師認定交易合乎國際規範,在其它市場也有類似交易,央行本次對外銀的處分,應是深思下的結果,一方面可阻止炒匯,也不讓事態擴大至演變爲外銀海外總行越洋提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