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人民團體法」修法 葉俊榮:許可制改登記制

內政部長葉俊榮。(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新任內政部長葉俊榮30日上午首度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備詢,他表示,爲保障集會結社權利,將持續推動「民團體法」修法,由原「許可制」變革爲「登記制」,並運用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簡化民團會務管理流程以利團體自治發展

葉俊榮今日上午列席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但首度備詢的他,未在9時開會前到場,讓召委黃昭順忍不住「提醒」,葉則連聲回「抱歉、抱歉(臺語)」並迅速入座;而在報告中,葉俊榮則提出五大業務重點,包含建立安心生活空間、落實永續國土發展、打造友善居住環境、促進民主法治改革,以及強化多元親民服務

在「建立安心生活空間」方面,葉俊榮表示,近年來臺灣陸續發生多起隨機殺人事件,另面對全球氣候異常等環境變遷趨勢,目前發生的災害都傾向複雜與複合型災害,因此強化社會安全網,讓人民安心、放心,是內政部首要工作。

「落實永續國土發展」部分,葉俊榮則說,研議多年的國土三法,包含國土計劃法、海岸管理法、溼地保育法,先後完成立法,爲臺灣邁向永續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而內政部也將在永續環境、永續社會、永續經濟的前提下,持續強化國土、海岸、溼地整合管理機制

另外,在「打造友善居住環境」上,他指出,保障人民居住權利,協助年輕一代減輕居住負擔,爲當前政府重要的住宅政策,未來將推動社會住宅,滿足民衆居住需求,並完備租賃制度,健全租賃市場發展,以及提供居住協助措施,加強弱勢照顧。他也說,要強化不動產實價登錄,促進交易資訊透明,並推動「安加固園」,打造安全居住空間。

葉俊榮還指出,在「促進民主法治改革」部分,將推動「政黨法」立法,合理規範政黨組織與活動,建立政黨財務公開制度,以落實民主及廉能政治目標;另爲保障集會結社權利,打造公民社會優質發展環境,將持續推動「人民團體法」修法,由原許可制變革爲登記制。

同時,加強維護民衆集會遊行基本權利,推動「集會遊行法」修法,由原「許可制」改革爲「自願報備制」,並就警察同仁執行集會遊行相關勤務程序觀念等積極調整因應,以確保民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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