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替外孫女改名「求旺家」 婦人被女婿控告僞造文書

婦人僞造女婿同意書,再到萬華區行政中心孫女更名。(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69歲的孟姓老婦人外孫女的生辰八字拿去算命,聽信命理人士說外孫女的運途有待加強,於是想改名盼能旺家,但卻僞造女婿簽名簽下委託同意書,再到萬華區戶政事務所變更姓名。後來,孟姓婦人的女婿發現此事後,不滿女兒莫名被改名,氣得跑到警局岳母僞造文書

孟婦的女婿事後收到戶政事務所通知,才驚覺自己的女兒變更姓名,最後發現是岳母去幫孩子更名,不甘沒有經過自己同意,氣得控告岳母僞造文書。而孟婦則說,都是爲了外孫女好,但仍被依法送辦。

而依據《刑法》第15章僞造文書印文罪第214條規定,明知爲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