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溪伏流水工程 補償喬不攏

苗栗政府水利辦理通霄溪伏流水工程,19日進場拆除地上物遭民衆抗議,大批警方維持秩序,讓水利處、民意代表地方民衆溝通,過程中雖有口角爭執,最後平和落幕。(民衆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通霄溪伏流水工程爭議不斷,縣府水利處19日派員前往視察,強拆地上物,遭當地里長、前縣議員帶隊突襲理論現場爆發口角衝突梅南里長蔡月雲斥,補償金還沒談妥就先動工,縣府不懂苦民所苦;水利科則表示,補償金疑慮將邀集承租戶復估。

前瞻基礎建設補助2.1億元辦理通霄溪伏流水工程,涉及國有地補償事宜,承租戶認爲補償金太少,19日得知縣府要進場拆除地上物,由里長蔡月雲、前縣議員張太陽、縣議員張可欣鎮民代表鄭國雄等人帶隊突襲陳抗,通霄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嚴陣以待,防止衝突擴大。

蔡月雲指出,當初說好先談妥國有地承租戶的補償事宜再動工,承租戶也沒要求很多,卻處處碰壁,縣府還帶70多名警察到場,陳情民衆才10幾個人,痛批縣府:「吃人夠夠,有理嗎?」

張可欣則表示,一早才被通知動工,有些措手不及,承租戶對補償金有很大疑慮,呼籲縣府重視。

水利科長郭勝仕表示,工程會持續施作,針對補償金疑慮將邀集承租戶協調水井復估,若確定水井內還有更深的小井,將依據深度計價提高補償金。他指出,初步量測一口井僅5至6公尺深,許多承租戶雖有疑慮,卻也不清楚水井實際深度,因此復估需抽乾水井後把井打開,周邊也要挖開才能詳細確認,這點需要承租戶配合。

郭勝仕指出,承租戶補償金總額達7、800萬元,包含地價和地上物補償,2000年以前的承租戶適用375減租等條例,所以有補償3分之1的地價;另外國有地上的資材室拆除工程,經協調後,使用人願意配合淨空室內物品,將延至週五動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