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會要審查網路「假新聞」?NCC:社秩法爲內政部職掌

民進黨立委提案:「未經查證在網路散播傳遞新聞假消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須處罰。」(圖/視覺中國CFP)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提案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新增「未經查證在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不少民衆都以爲網路上的假新聞是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做審查,對此NCC 今天(13日)迴應,《社會秩序維護法》爲內政部職掌範圍,NCC不會逾越權限替內政部回答。

現今科技發達,訊息傳播快速,假新聞的影響更甚以往。兼任民進黨主席總統英文去年起多次談到假新聞的嚴重性政府啓動闢謠行動,爲打擊假新聞,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已下令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各部會也有爭議訊息澄清專區,以便立即迴應不實訊息。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蘇震清提案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沒經查證就在網路散播假新聞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的罰鍰。」

不過,此提案遭學者質疑恐影響新聞自由,引發箝制言論自由的權利網友也將其評爲「臺灣法西斯條款」或是「第二次的白色恐怖」。邱志偉表示,他有請教專家學者意見,認爲一定要有一些方法規範、遏止歪風,現在有很多人惡意製造假新聞來傳播,像香蕉事件就是拿過去的圖片來造假新聞,不管對政府、人民都有一定的壓力及攻擊,且現在通訊軟體發達,老老少少都在使用,每個人都會碰到這個問題

不過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則認爲,與其要立假新聞這種愚蠢的法律,不如先推動「官員國會說謊胡扯者,立即撤職查辦」,或着是「立委幫財團喬事牟利者,立即辭職下臺」。

外界則普遍認爲,NCC是電視新聞廣播主管機關理論上網路假新聞應該也是由NCC做審查,不過NCC今天對此迴應,《社會秩序維護法》仍屬於內政部的職掌權限,網路新聞目前也並非由NCC審查,因此NCC不會逾越權限去做迴應。▼NCC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由內政部職掌,網路新聞也非NCC審查,因此不會逾權做迴應。(圖/視覺中國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