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網路新聞暫不加警語 NCC反對訂專法

▲針對網路霸凌新聞是否要加警語,NCC主委石世豪今日在立院表示,暫不干預媒體運作,且也沒有訂定專法的想法。(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30)日赴立法院進行偏鄉數位落差報告,但有立委建議在相關有霸凌意味的新聞加上警語,或是訂定專法。對此,主委石世豪表示,法律規範有很多授權不同的機關是否落實,目前沒有訂專法的想法,至於是否加上警語,他也說初步尊重媒體自主,暫不介入媒體新聞製播

立委李鴻鈞質詢時表示,依照現行法律,被告須本刑3年以上,檢調單位才能查IP,若是受害人要自行提告,無法得知IP、被告資料,現在臺灣言論自由無限上綱,要NCC參考國際做法,化被動爲主動。

但石世豪強調,網路平臺可貴之處,是讓民衆更有交流性,獲得到更多的意見建議等,且霸凌的定義也不明確,同時,現行法律也已有許多規範,因此,若要設立網路霸凌相關專法,也不是由NCC獨立來做,還是要與衛福部部會一起討論。

石世豪進一步說,目前網路申訴案件中,就霸凌部分,每一年申訴案件都在兩位數以下,以現在申訴的狀況之下,人力還可以應付,因此還不需要增加人力或是另外設立處理網路霸凌的平臺。

至於未來相關霸凌新聞是否要得加警語?石世豪也說,媒體自律是目前比較好的機制,媒體怎麼運作,行政部門介入媒體的內部運作是最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言論自由當然也是如此。

石世豪也引述,大法官說言論自由要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意思就是最低限度的必要規範,而NCC對於新聞自由看法也是如此,除非有必要,而且已沒別的手段,不然不要以行政或者法律力量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