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罰款首日 旅客帶陸火腿腸入關被抓包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該關稽查組於今(14)日11時許於桃園國際機場,查獲搭乘班機CZ-3023、CA-149及HU-7987自大陸返國的本國籍詹姓旅客、大陸籍李姓旅客及代姓旅客,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大陸火腿腸(淨重分別爲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逕擇綠線(免申報)臺通關,分別裁處新臺幣5萬元、3萬元及5萬元罰鍰。
臺北關表示,醃製肉類系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依同條例第3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違反前揭規定,應依同條例第38之1條及45之1條規定沒入銷燬,並經總統府昨晚發佈公告,於今日(14日)起提高罰鍰至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關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之動物產品入境,非洲豬瘟目前並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治療,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造成危害至巨;唯一防堵方法系阻隔其病毒隨豬肉及其製品輸入,藉由政府機關間相互合作,杜其於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