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戶數逼近3千戶 銀行建議延長貸款期限至50年

▲以房養老。(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政府積極推動以房養老措施,據統計至10月底,承作件數爲共計2,927件,較9月底增加40多件,核貸金額爲160多億元,較9月底多了5~10多億元,前三大公行庫佔九成,其中以合庫銀1,203件數核貸居冠,而土銀華南銀則居二、三名。

依據以房養老,合庫提了四項建議:一爲建議政府設立信用保證金等相關機制,降低金融機構相關風險;其次,將抵押權設定期限的上限,從30年延長爲50年;三,建議以房養老的貸款比照購屋利息申報所得時,可以准予扣除;建議以房養老到期時,超過清償期6個月可以列報逾期放款,逾期放款應在超過清償期12個月轉入催收科目

截至今年10月底止各銀行開辦的情形,合庫有1,203件、土銀861件、華銀580件、臺企銀159件、一銀83件、臺銀11件,其他銀行只有30件。

合庫表示,目前推動以房養老,推行的困難有:傳統觀念還是「以兒防老」、共享天倫之樂,所以比較願意將財產留給子孫,不願意將房子賣掉向銀行借貸;其次,法定繼承人不同意,或借款人不想讓家人知道。

合庫表示,年長者不熟悉以房養老產品,也會造成推行困難,包含借款的迷思,如果辦理了500萬元的以房養老貸款,但是隻領5年總額只有100萬元,就會是吃虧;其次房屋所有權的迷思,認爲只要辦理以房養老,房子就是銀行的;以及擔心過世後,房子會就一定會被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