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懸案22年還公道!17歲少女遭虐殺焚屍 2嫌遭聲押禁見

少女焚屍新進展桃園地院1日裁定2嫌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桃園平鎮1998年焚屍案,17歲林姓少女被燒成焦屍、棄置公墓。案件懸宕22年,直到去年一名目擊男子出面指證,檢警重啓調查,纔在今年8月宣告偵破,並依殺人罪起訴潘男吳男及2名陳女共4人,求處重刑。由於吳男在逃遭通緝,桃園地院1日認爲潘男、陳女2人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根據檢警調查,17歲林姓少女因故離家,在潘男、吳男及2名陳女合資經營檳榔工作,但因潘男、陳女及吳男都會吸毒,加上潘男當時是軍人,有天發現檳榔攤營收款像短少,懷疑是林女所爲,又擔心遭檢舉吸毒,竟合謀將對方拘禁在2樓房間內凌虐毆打,並用檳榔剪剃去頭髮。

林姓少女一度逃離現場,但隔天又被4人抓回原處拘禁,接連遭球棒毆打、開山刀割傷,失血過多失去意識。4人見狀不停手,竟捆綁林女手腳、用毛巾纏頸後,再插入棍棒絞殺,並以沾溼的金紙貼附面部,導致少女全身多處銳器傷、頭部鈍傷,頸部脫位,引發中樞神經休克身亡。

過程中,2名陳女輪番用腳踩踏林女腹部,確認少女是否身亡,直到林女斷氣,4人才開始討論如何毀屍滅跡。當時潘男提議焚屍,4人便購置3桶汽油,將遺體載到平鎮復旦路4段旁草叢焚燒。爲了避免遺體身分曝光,4人在林女臉部澆淋汽油,確保焚燒完全才逃離現場。

▲當年警政署曾推出協尋專刊,希望找出死者身分。(圖/警政署)

1998年12月9日傍晚,路過民衆向警方報案,指疑似有人在路旁焚燒動物屍體。警方據報趕抵,赫見焚燒的是一具女屍,立刻根據死者身穿的豹紋上衣深色皮裙,以及擦深色指甲油馬靴等特徵,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不過,當時科技受限、監視器畫面缺乏,加上遺體無人認領,相關跡證不足,遲遲無法確認死者身分,案情陷入膠着。事隔21年,一名男子去年7月突然跑到苗栗縣派出所,自稱是兇嫌的友人,也是當年兇案目擊者,但受不了良心譴責,決定向警方道出真相。

▲平鎮警分局去年因關鍵證人提供目擊線索,讓懸案露出曙光。(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消息曝光後,死者家屬表示,當時女兒叛逆,高中輟學就北上桃園工作,很少回家,從未透露工作,後來無故失聯,他們雖向警方報案,但遲遲沒有下文。過去,他們看過焚屍新聞報導,但沒想過就是自己女兒,如今事隔22年得知女兒遭殺害,還是無法接受,盼司法還女兒一個公道

檢方認爲,潘男等4人的殺人罪嫌雖發生在22年前,但依刑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但書,無追訴權時效消滅問題,再者認爲4人泯滅人性,犯後又推諉卸責,導致被害人家屬承受無法抹滅的傷痛,因此31日依殺人罪起訴4人,並向法院求處重刑,「22年前少女慘遭虐殺焚屍命案沉冤昭雪」。

至於吳男尚未到案,已由桃園地檢署發佈通緝。桃園地院1日認爲,潘男、陳女2人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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