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屋保齡球惡火奪走6勇消性命 地院:罪證不足!8人無罪

桃園新屋保齡球惡火將整個違建燒塌。(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在2015年1月20日凌晨大火,奪走6名勇消性命,桃園檢方以球館屬違建卻連4年安檢合格,起訴業者劉得斌,也對6名消防員以消防安檢放水及2名公務員登載不實、圖利罪嫌起訴,案經桃園地院審判於28日宣判,認爲罪證不足,全案大逆轉,6名消防人員均獲無罪,另2名涉案公務員也獲判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新屋保齡球惡火奪走6勇消性命,地院:「罪證不足」8人無罪。(圖/資料照片)

位於桃園市新屋區中興北路的新屋保齡球館發生大火,灌救過程鐵皮鋼架兩層樓建築突然燒塌,造成進入火場的6名年輕勇消陳鳳翔陳彥茗蔡長融張桂彰曾重仁謝君傑殉職。

全案引發違建查報、火場指揮等爭議,桃園檢方於同年5月,除了起訴業者劉男外,再將當時擔任新屋分隊分隊長吳尚城小隊長謝建勝隊員林文智莊翔智彭安宗、賴俊鋐等6人負責安檢卻放水,連年安檢合格,使業者免於支付改善缺失所需費用,圖利業者近300萬元,涉貪瀆罪嫌;及查報違建的新屋工務技士鄭紹春、前縣府工務局拆除課約聘人員張嘉隆僞造文書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歷經4年多審理上午一審宣判,法官認爲,當時的消防設備複查是採重點檢驗、抽查方式,消防人員確實有未能發現所有缺失的情形,且並未發現6人有圖利業者的動機,但檢方僅以消防設備師所出具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書」載明的大小缺失,即認爲消防人員在複查時有缺失、刻意放水讓業者過關,並不足採信,因此予以6人無罪。

另外,2名負責違建查報而被起訴的新屋區公所工務課技士鄭紹春、市府工務局拆除課約僱人員張嘉隆,法院認爲2人在判斷保齡球館違建類別時,均有其合理的依據,難認有故意爲虛僞不實登載的行爲,同樣獲判無罪。

桃園市消防局表示,涉案6名消防隊員起訴後均停職,其中一人已經請調外縣市服務,消防局會向法院確認判決結果,再通知他們復職,已外調的則會橫向聯繫所屬單位進行復職通知。►「時間存在的意義就是襯托妳的美麗」shopping.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