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SRF撤銷 居民憂中央橫柴入竈
桃園市政府19日在新屋區舉辦市長訪視基層座談會,多位里長關心SRF設廠進度。市長張善政(中)說,針對經濟部日前認爲桃市府引用的法條不正確,現在就是用另一法條切入與經濟部對質,後續將看經濟部如何做出迴應。(呂筱蟬攝)
桃園市政府19日在新屋區舉辦市長訪視基層座談會,多位里長關心SRF設廠進度,及經濟部對於桃市府2度撤銷3家SRF電廠入園許可後相關回應。市長張善政表示,針對經濟部日前認爲桃市府引用的法條不正確,現在就是用另一法條切入與經濟部對質,後續將看經濟部如何迴應。
新屋區鄰近觀音大潭,本月7日多位里長響應號召北上總統府與經濟部抗議,下埔里長黃量煌說,市府與經濟部針對SRF電廠有許多公文往來,在地居民北上抗議,大家都很肯定張善政市長重視觀音、新屋居民身體健康及環境安全,如今大家擔憂中央仍是「橫柴入竈」確定要蓋SRF電廠,到時候如何維持環境與居民身體健康?
張善政說,桃園市府發函給3家SRF電廠,向3家廠商說明,依據哪一條法條撤銷桃科園區入園許可,並將副本給經濟部。目前已知2家SRF廠要提行政訴願,桃市府會繼續走這個程序。他說,桃市府上一次撤銷3家SRF廠入園許可時,在經濟部訴願會中,認爲桃市府所引用的法條不正確,所以這次市府與法務局磋商,就換了另一條法條。
經發局說明,上次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23條,但未提及第4款「因當初所做成的行政處分事後發生變更」,經濟部收回推薦函事實明確,造成廠商申辦專案入園程序明顯不符專案入園共識,也不符桃科園區土管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5款,「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及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爲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再行撤銷3家SRF廠商入園同意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