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計程車價6年未調 20日起調漲「250公尺►200公尺跳5元」

桃園計程運價六年未調整市府交通局指出,本月20日零時將開始調整運費。(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計程車運費要調漲了!桃園政府交通局指出,因應基本工資工時調漲,加上勞基法一例一休規定因素,桃園市訂於本月20日零時起調整計程車運價,其中日夜間計程運價起程將從現行1250公尺收費95元調降爲90元,但續程跳錶則從現行250公尺改爲200公尺跳5元,延滯計時運價從現行150秒改爲80秒跳5元,往後搭車路程若超過2.25公里的乘客車資會較現行運價來得貴一些。

交通局長慶豐表示,因桃園市現行計程車運價自2014年至今,已6年未曾調整過,市府考量明年基本工資與工時調漲,以及勞基法一例一休等人事成本增加等因素,交通局邀集專家學者、政府機關代表消費者團體代表、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單位研商,經桃園市計程車運價審議委員會審議後通過,將日夜間計程運價起程從現行1250公尺收費95元調降5元爲90元,但續程跳錶從現行的250公尺改爲每200公尺跳5元,延滯計時運價則從現行150秒改爲80秒跳5元。

另外,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起程運價維持105元,續程跳錶依調整後運價加收15%停留服務費,延滯計價從150秒加收5元改爲80秒收5元,無論桃園市或國際機場並無夜間加成計費,都是日夜間同價

交通局考量運價調整後,計程車駕駛必須進行計費表更改作業,自本月20日零時至109年1月20日零時爲新舊運價緩衝過渡期,過渡期內尚未完成改表作業計程車駕駛,應依照原收費標準收費,計程車駕駛最遲需於明年1月20日零時前完成改表作業,逾期將依照公路法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裁處

此外,因應桃園市計程車費率調整,搭乘短程(3公里內)的乘客,車資約下降5元,里程超過3公里者,車資則將增加5至25元,交通局將本月20日至1明年1月20日期間,針對各主要計程車招呼站加強稽查取締作業,也提醒市民搭乘計程車時,若發現超收車資、未按表收費或繞路情形,可紀錄乘車時間地點、駕駛人姓名車行名稱與計程車車號資料,向市政府交通局提出申訴,以維護乘客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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