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合宜住宅弊案開庭 趙滕雄喊冤辯無賄賂是被害人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桃園縣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牽扯出林口A7住宅也有弊端,臺北地院在25日首度傳訊遠雄創辦人趙滕雄副總魏春雄,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密友陳麗玲3人出庭,趙滕雄在庭訊時表示「我無罪,沒有期約,沒有賄賂,我是被害者」。

▲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臺北地院今日首傳遠雄創辦人趙滕雄,趙在法庭喊冤說自己纔是被害人。(圖/東森新聞提供)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被控民國100年間,辦理林口A7站合宜宅招商,主動透過北科大教授仁惠向遠雄索賄400萬元,同年10月,葉世文再利用新竹眷改案約定2200萬元賄款,但因葉世文辦理退休,遠雄只好另覓管道取得標案

葉世文在退休前仍兼任淡海新市鎮審查小組召集人,因女性密友陳麗玲欲買興富發在新莊的「一品莊」豪宅,便向參與淡海案的興富發老闆鄭欽天要求優待價,鄭欽天最後把市價約3000萬的豪宅,以低於底價的2400萬元賣給陳女,另自付550萬元當其購屋款,還送了200萬裝潢

另葉世文退休後轉任桃園縣副縣長並辦理桃園八德合宜宅駋標,葉又透過蔡仁惠向遠雄開口要2600萬元,遠雄建設在順利得標後,今年5月由蔡仁惠擔任白手套交付前金1600萬元,全案經臺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辨,趙滕雄、魏春雄、葉世文、蔡仁惠等人均遭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繼上週傳訊了蔡仁惠後,今日首度傳訊趙滕雄,他在庭上表示,自己無罪、無期約、無賄賂自己纔是被害人,是葉世文主動硬要錢,不得已只好用自己的錢來給葉,絕無動用公司資金,庭訊在接近中午11時左右結束。

當趙滕雄結束庭訊要步出法院時,卻遭護樹成員包圍抗議,在隨行人員強行排除包圍圈後,才趕緊上車快速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