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擬2.5萬噸免徵 環團:恐減收37億

今年起排碳有價,環境部擬提供各廠2.5萬噸的免徵額度,環團憂恐減徵37億餘元碳費。圖爲位在高雄的中鋼。(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起排碳有價!依環境部規畫,今年第一季碳費將由碳費審議會拍板,排碳2.5萬噸的事業單位明年將要繳交碳費,環境部3日與環團座談時卻表示,擬提供各廠2.5萬噸的免徵額度,環團當場批評,如果有公司刻意化整爲零,就能獲得更多的額度,且以碳費一噸算300元共500餘家,碳費恐減徵37億餘元。

氣候署在3日研商會指出,事業自行計算碳費的公式爲:碳費應繳費額=(排放量—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收費費率。但這個公式與原先提及排放2.5萬噸以上企業徵收碳費規畫不同,多個環保團體當場表達不滿。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沈宜臻表示,假設要收取碳費的公司有500多家,每間提供2.5萬噸的免徵額度,若以一噸300元試算,則會有約37億餘元碳費損失,且目前排碳量計算爲各排放源分別計算,擔心會有無良公司切成細碎的排放源,就能獲得更多的額度。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說,如以原來的做法,所有排碳大戶會努力把排碳量減少至2.5萬噸以下,好規避繳碳費,但如果採規畫的計算公式,則減碳力道大減;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則說,環保署(環境部)曾委託倫敦大學研究並提及碳定價不應提供免徵額度,否則會減少廠商減碳誘因。

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說,經檢視部分在2.5萬噸邊緣的排碳大戶包括臺積電、友達等,這些大企業需要透過這些免徵額度以利與同業競爭嗎?

對此,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說,主要是擔心會有在2.5萬噸邊緣的排碳大戶不斷規避,反而造成行政上的困擾,纔會規畫扣減2.5萬噸,只是盼透過會議與大家討論,目前還在溝通及討論階段,仍未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