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食安檢舉獎金一案39元 挨批「看得到、吃不到」
▲臺中提高食安檢舉獎金,卻挨批看的到、吃不到。(圖/東森新聞)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政府提高食安檢舉獎金髮放比率,從50%提升至70%,且不設上限。但市議員江肇國卻表示,臺中市食安獎金髮放,過去4年來受理4649件食安檢舉案,只發出6萬5500元獎金,平均檢舉一案獎金只有39元,新規根本「看得到、吃不到」。
江肇國說,臺中食安檢舉獎金,取消以往每案最高1500萬元的限制,改爲最高罰金2億元,發放標準高於中央,檢舉人最多可領7成,約1億4000萬元;但過去4年4649件檢舉案件中,裁罰1680案,一共才發出6萬5500元,平均一件案子分到39元,比例連萬分之5都不到。
江肇國指出,獎金額度加碼提高到7成,市庫今年針對食安獎金卻只編列了7萬元預算,明顯不足。
對此,臺中衛生局長徐永年說,受理的檢舉案件中,匿名約佔3成,而受理案件中又有高達7成未申請領取檢舉獎金,未具名與未申請是檢舉獎金髮放建設不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