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國民法官審理第4案 讓人拳頭都硬了
(示意圖/達志影像)
蔡姓保母虐童案經移審列爲臺中地院第4件國民法官案件。(張妍溱攝)
臺中市清水區去年11月間發生1歲女童疑遭虐致死案,女童家屬控訴蔡姓保母虐童,蔡女則否認犯案,女童搶救數日仍傷重於同年12月離世,臺中地院裁定蔡女繼續羈押,臺中地檢署22日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起訴,臺中地方法院列第4起國民法官審理案。
據瞭解,蔡姓保母所涉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去年11月間案發後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日前臺中地院裁定蔡女繼續羈押,女童仍不幸因爲腦部傷勢嚴重,經急救及治療無效,延至同年12月3日上午不治死亡。
檢警調查,去年11月9日接獲疑似重大傷害兒童情資通報,由清水警分局偵辦,調查後發現女童傷勢、臨牀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另經比對其主要照顧者、相關證據資料後,認定蔡姓保母涉有重嫌。
臺中地檢署認爲,蔡女涉嫌虐童傷害致死,犯案證據包括,經醫院診斷爲受虐性腦傷,法醫解剖鑑定結果,女童有「受虐性腦傷」推估案發到院前不到24小時,又經比對女童之主要照顧者與相關證據資料,鎖定蔡女涉有重嫌,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及《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起訴。
據瞭解,蔡女落網迄今仍否認犯行;女童母親23日於臉書發文指出,看到死亡證明上「他殺」、「顱內出血」等,讓她覺得「撕心裂肺、我的孩子爲什麼要受這樣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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