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首件國民法官上路審 臺中命案成焦點

臺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說,沒有刻意讓此殺人案成爲全臺首件國民法官陪審,全都是依照法律程序處理,由臺中地檢署起訴,臺中地院只是依法受理。(張妍溱攝)

臺中市西屯區去年發生一起兇殺命案,2人因工作衝突,發生口角糾紛,最後行兇男子當場持刀刺殺死者,員警獲報當場逮捕行兇男子並移送法辦,檢方4日偵結;國民法官元旦上路,該案因符合「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經電腦抽籤,也成爲全臺首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

臺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表示,該案已完成電腦分案,案號爲「112國審重訴字1」號,結果由刑事庭第4庭受理,刑事庭長唐中興擔任此案的審判長及受命法官,另2名陪席法官、選任6名國民法官陪同審理。

李進清指出,由合議庭法官進行準備程序,再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6名國民法官及1到4名的備位國民法官,有關於外界關心國民法官是否有違規定針對對外宣稱他是該案國民法官?李認爲,雖沒有不實陳述,但建議儘量避免對外宣揚。

李進清指出,《國民法官法》規定,年滿23歲且受國民教育,必須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持續居住逾4個月的公民,有被選任爲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