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1.7萬公頃一期稻停灌 明起受理補償申請

農委會公告臺中今年一期稻作停灌,1月7日起受理補貼申請。(臺中市農業局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中央抗旱會議宣佈今年1期稻作臺中、新竹苗栗停灌,其中臺中農田休耕面積約1萬7,345公頃,僅霧峰及烏日部分不受影響。農委會公告補償措施最高每公頃9.3萬元,臺中市農民明日(1月7日)起至26日,可向農委會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申報,假日服務中斷,歡迎多加利用

水情嚴峻,大甲溪大安溪下游今年一期稻作區將停灌,並實施補償措施,範圍涵蓋臺中主要水稻生產區域,估計約1萬7345公頃,農委會對公告停灌範圍內的實際耕作者進行補償,

臺中市農業局表示,此次停灌補償措施爲公告停灌範圍內的實際耕作者,補償措施分爲兩種樣態,包括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劃」的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

至於不種稻作,且辦理翻耕或種植非獎勵作物(排除大宗蔬菜甘藍結球白菜花椰菜)或由農田水利署管理處供水養殖者,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農民可自行選擇申報辦理。

農業局說明,停灌區內實際耕作者即日起至26日,可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農會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切結書等相關文件,前往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工作站申辦,臺中管理處也會排定時段指派專人到各水利小組受理申請,減少農民舟車勞頓

農業局提醒,針對此次受停灌影響的相關產業,農委會相關救助措施,包括育苗業者依「水稻育苗中心受停灌損害救助作業要點」,每公頃救助2000元;水稻代耕業者曳引機每臺救助15至20萬元、插秧機每臺10萬元、收穫機每臺20萬元,每項代耕機械限救助1臺,而曳引機及插秧機擇一救助,單一業者至多救助2臺。

此外,稻穀烘乾業者則依稻穀乾燥機設置容量,烘乾每公噸幹谷最高救助3600元,如有其他受停灌影響的糧食倉儲、碾米運輸等相關產業,依其實際損害程度,給予適當補償;

若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利息政府補貼。公告停灌地區,不得要求供水灌溉,且已領取此次停灌補償者,不得再因缺水因素請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