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STO時代來臨 KPMG:較他國更早

金管會於15日發佈多則函令,正式將所謂證券代幣(STO)交易業務納入規範,增設自營商申請辦理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覈准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之證券商得辦理與虛擬通貨相關之資訊服務財務規劃諮詢顧問業務,亦能進行該代幣之儲存移轉及保管業務,正式開啓我國STO制度於2020年的發展

KPMG加密資產與代幣經濟服務協同主持律師鍾典晏表示,在國際上,我國於STO之立法進程上來說相對他國亦較早,縱然目前之規範基於風險管控思維遵循事項繁多,未來亦可能因應科技發展及落地應用需求逐步修改規定,如近期之電支電票合併修法,即爲因應科技發展和應用所做的整並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