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港務公司賣掉持有的陽明股份逾半 依規派在陽明法人代表解任

臺灣港務公司九年來奉政府指示買進不少陽明股票未料今天能夠大賺。圖/業者提供)

臺灣港務公司因爲持有的陽明(2609)已經賣掉逾半數,陽明2日依規將該公司派在陽明的法人代表陳紹良解任。港務公司原持有陽明1.195億股,2月1日至3月2日累計賣出陽明股票6萬張,6,000萬股,由於港務公司陽明股票取得成本僅約12元,公司內部透露,獲利金額約8億出頭。

臺灣港務公司還有在101年購買的陽明公司債,7年後到期於108年6月將強轉債轉換取得的陽明1.919億股,公司方面表示,這一部分要等陽明補發行上市後,或是洽特定人才能賣出。

另因港務公司由交通部100%持有,被認定港務公司與交通部是共同持股陽明海運超過10%,已在108年7月向主管機關(金管會證期局)完成申報

港務公司目前剩餘股數2.514億股,公司單獨持股陽明已低於10%,但公司與交通部合計持股仍高於10%,後續處分陽明海運股票時,雖已無董事身分,但是否仍爲證交法22-2條規定的持股超過10%股東產生疑義,該公司正與證期局及證交所等單位請釋釐清,俟確認後再依規定出售股票,以免違反法令而遭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