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巴菲特」2年吸金逾37億 依詐欺罪起訴

億圓富集團以「聘用投資人爲顧問,給付顧問費名義」、「質押股票」、「給與點數購買電子商務商品」、「每月繳交定額互助款,屆期再領回全部互助款項」等4大傳銷手法,誘使數百名投資人投資,2年吸金總額逾37億多元,對象擴及中國投資人。

新北地檢署另依刑事訴訟法扣押新制規定,向法院聲請凍結涉案公司、涉案人名下400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