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巴菲特吸金41億元遭判17年 罰金9億元

臺灣巴菲特」周瑞慶一審遭判17年、罰金9億元,可上訴。自救會場外疾呼千萬不能讓他交保,還要周吐出金流,還被害人公道。(袁庭堯攝)

周瑞慶過去以「陳子龍」假名到處行善。(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臺灣巴菲特」周瑞慶涉嫌吸金40多億元詐騙案,28日高雄地院一審宣判,依違反銀行法、洗錢罪、僞造文書等罪重判17年,罰金9億元可易服勞役3年,犯罪所得除發還被害人外其餘沒收。被害人組成的自救會在庭外痛批,周還有大筆金錢藏於海外,千萬不能縱放。

周瑞慶目前在押,今在律師陪同下親自出庭聽判,罕見留着長髮扎馬尾,神色輕鬆自若。

自救會副會長郭小姐強調,周專騙老人積蓄,迄今完全不與受害人和解,光自救會300多人就被騙了3億元。她自己誤信周瑞慶「每月3%」高利的謊言,向朋友借貸200萬元,剛開始有嚐到甜頭拿到利息,但最後血本無歸。另一位老伯伯則是在周被抓後,仍被周另外的公司詐騙,聲稱投資能每月回本2%,他被騙了100多萬元。

起訴指出,周自稱「臺灣巴菲特」、特地改假名「陳子龍」,2014年開設「圓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改名「千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吸收大量原住民當人頭、改假名持假身分證行騙。藉由舉辦說明會、餐會,向參加者誆稱公司投資不動產、企業商業放款獲利可期,投資人可以1年或2年爲期投資加入當股東,每月可領顧問、車馬費,還能參加旅遊、抽獎、甚至配發汽車。

檢調2016年大動作搜索時周藉故落跑,直到2018年9月在臺南女友的豪宅烤肉時被逮,該案30多位集團幹部也陸續被判刑6月至8年8月不等。

據瞭解,周落網後還透過人頭另外成立「億圓富」、「鉅富景」等公司吸金。法官當庭向受害人表示,可就近向所處縣市法院申請求償或上訴。自救會成員則疾呼千萬不能讓他交保,否則一定潛逃,他們一定會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