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收到法院通知 龍邦針對處分全家案提無效決議之訴

對此,泰山表示將委請律師擔任公司代理人,進行後續民事訴訟程序。

另外泰山12日一早補充說明澄清,公司處分所持有的全家股份,業經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充分討論後,表決決議通過,並完全按照決議之授權執行,程序與實體均合乎法令、經濟部函釋與司法判決及實務見解。目前是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的通知,及龍邦的起訴狀繕本,這並不是「判決」。

龍邦早在本月5日就已經對外宣佈,向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並經商業法院受理分案,希望撥亂反正,糾正泰山違法決議等情事。

此前一天,證交所本月4日針對泰山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持有全家股份案,認定有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致有影響股東權益及證券價格之虞,處以高達200萬元的違約金,創下證交所對上市公司罰款的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