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經營權之爭延燒 法院裁定16日禁開臨時股東會

泰山經營權之爭延燒 法院裁定16日禁開臨時股東會,圖爲陳敏薰。(本報資料照)

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市場派大股東龍邦成功策反親公司派的泰山獨立董事陳敏薰,加上原本掌握的獨董杜英達,通過擬於3月16日召集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力拚拿下泰山經營權。公司派反擊提訟撤銷股東會決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裁定出爐,16日禁止召開股東臨時會,仍可抗告。

判決指出,依公司派提出證據,已說明泰山最晚應於今年6月30日前召開股東常會,並於股東常會中報告出售全家股份交易的緣由,但市場派所提出證據,並未說明泰山現有8名董事均不適任或出售全家股份交易的資金有處於重大風險的情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表示,本件定暫時狀態的處分內容是禁止市場派召集16日股東臨時會,則市場派可能遭受的損害應是其召集該股東臨時會所支出費用142萬3978元。公司派以150萬元供擔保後,禁止市場派召集16日股東臨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