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之爭 友訊延開股東會 證交所怒罰

友訊經營權之爭,左起爲馮忠鵬、鍾翔鳳、李中旺。(記者王逸芯攝)

友訊(2332)經營權之爭持續,25日公司派召開董事會,通過更改股東常會舉行日期一案,但證交所強調,此舉不符合公司法規定,且屬於重大違反公司治理,決定對友訊開罰30萬元。創下近年來證交所對公司單次罕見的重罰。

證交所並限期友訊5日內改善,倘未限期改善,將按次處違約金或列爲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也就是全額交割。

被友訊公司派單方認定解任的兩名獨董鍾祥鳳、馮忠鵬25日則是被拒於董事會門外,兩人除重申不認爲對該次董事會具合法性,後續並將評估是否針對該次董事會及通過之議案向法說聲請假處分。

此外,雙方正值激戰之際,友訊找來曾任華航董事長、臺北101副總經理、臺灣之星董事長的趙國帥出任友訊首席顧問,以協助友訊董事長鬍雪在未來之公司治理事務。

鍾祥鳳、馮忠鵬表示,兩人依20日收受之證交所來函,要求兩位獨董應出席25日友訊舉行之董事會,並在會中就公司欲更改股東會召開日期等議案表達意見。

但25日兩人前往友訊公司,雖被請上樓、卻無法到達開會的樓層及會議室。而仍具董事身分前副董事長李中旺,則因兩名獨董不得其門而入、加上認爲該次董事會召集不合法,因此人雖到場、卻也不願與會,三人最後在律師的陪同下離去。

25日友訊召開董事會的議案,除變更原6月15日舉行的股東會日期改至29日,還另定於股東會後在7月29日時舉行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並全面進行改選董事等案。依友訊說法,除股東會召開日變更外,其它議案皆延期討論,而出席與會的董事及獨董皆同意變更案。

友訊新任發言人王蕙雯表示,公司宣佈更改股東會召開日期至6月29日、而非另行召開,因此原訂停止過戶日至6月15日的期間不變,已進行之委託書徵求、電子投票及股東名簿皆不受影響、且具有效力,不過,徵求委託書之股東則須另行收取公司新寄發的開會通知委託書。

換句話說,以臺鋼集團爲首的市場派就必須得重新徵求委託書。但這其中首先出現的問題是,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日應包括開會本日及基準本日在內,也是就6月29日、而非15日。

另一個問題是,友訊應須重新發布股東會之召集公告,其目前在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上的公告股東會日期仍爲6月15日,後續能否順利重新發布變更日的召集公告還未知,不過若友訊在6月底前無法完成股東會的召開,就可能會被打入全額交割,屆時將嚴重侵害所有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