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我們沒要花上億元」律師聲請勘驗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今天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議長邱莉莉等10人否認涉案。(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今年3月2日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臺南地方法院今天二度召開準備程序庭,10人均否認涉案,邱莉莉、郭再欽、林士傑均提出勘驗譯文與筆錄。邱莉莉律師指檢方譯文「上次市議員參選花3000萬元,我看我們要花上億元」、「找金主、關鍵票」與原始對話不符。

臺南地院今天下午召開臺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第2次準備程序庭,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臺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10名被告,在16名律師陪同下出庭。

今天庭訊就保全證據、勘驗通訊監察譯文進行討論,10名被告都否認涉案。邱莉莉律師聲請譯文勘驗,擷取起訴書中9段監聽譯文與原始語意不符,認爲錄音檔案當中有些部分對話,必須還原原始對話內容,才能聽出並沒有涉及檢察官所起訴的犯罪事實。

對於律師聲請勘驗9段譯文,法官認爲多數譯文有無勘驗,都與案情無關,並質疑是浪費大家時間,並舉律師聲請勘驗其中一段爲邱莉莉一通與郭再欽對話談及正副選舉運作利弊考量,律師主張說的不是本案,法官質疑即使說的不是本案但能證明跟賄選案有沒有賄選嗎?

但律師與邱莉莉堅持其中兩段譯文必須勘驗,其中一段是邱莉莉與郭再欽談及「3年前上次市議員參選花3000萬元,我看我們要花上億元」、「找金主、關鍵票2、3票」,律師主張,前者說的是揶揄市議員郭清華之前選舉花費金額,不是再說這場選舉要花1億元;後者兩人對話語意說的是李和順與李全教之前選舉運作,而非這次選舉作爲。

郭再欽律師也針對其中3段譯文聲請勘驗,但最後只保留勘驗郭再欽跟楊志強對話內容提及郭再欽透過楊志強行賄方一峰,主張這是不存在的,認有勘驗必要,法官與檢方也同意勘驗。林士傑律師則提出要調詢勘驗方一峰稱遭恐嚇的相關筆錄,另也要求調閱郭信良漁會貸款紀錄,合議庭將再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