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發展法 吳政忠:民用與國防區分很清楚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日審查太空發展草案科技部吳政忠指出,太空發展法不會與國安相關。(本報資料照)

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今日審查太空發展法草案,科技部長吳政忠指出,太空發展法不會與國安相關,會讓產業歸產業處理,其他國家案例民用國防用途區分也很清楚。

爲了推動太空產業發展,科技部提出太空發展法草案,主要規範發射場域、設置太空領域行政法人、推動相關產業發展。

科技部也對條文內容細節調整,原爲「主管機關負責掌理髮射場域之統籌協調」,調整爲「主管機關負責掌理國家發射場域之設置」。

立委質疑,國家發展場域可能牽涉國防問題,吳政忠強調,太空發展法不會與國安有關,會讓產業歸產業處理。目前國家發射場域還沒有確定位置,需要再交由專家來判斷,但太空發展法基本上不會跟國安、軍事有關,也不會使用到軍方的地。

至於是否可以設置民用發射場、督導機關爲何等議題上,吳政忠表示,在火箭的相關登陸許可辦法裡,會有一些管理監理部分,至於在國家發射場域部分,因爲臺灣可以發射的地點選擇性不多,不會到處都有發射場地,這次科技部是扛起國家發射場域的責任,包括設置及後續的管理等。

吳政忠也重申,發射場域有很多可能情況,如果要發射的火箭是較小型的還好,但如果是要規模比較大的,在臺灣很難找發射場域,民間企業要設置也很困難,所以由國家來設置發射場域,對臺灣而言是最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