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籍領隊強力推銷購買日本加熱煙 民團籲「勿成煙商幫兇」

目前國內尚無加熱煙產品通過上市審查,民衆攜帶入境可處5萬到500萬元罰緩。(王家瑜攝)★《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疫情解封、出國旅遊暴增,董氏基金會連續接獲檢舉,有臺籍領隊帶日本旅遊團行程中,不斷推銷日本加熱煙,還教團員用髒衣服包裹起來、不要帶太多避免被發現等手法。目前國內尚無任何一款加熱煙通過上市審查,民衆攜帶入境可處5萬到500萬元罰緩,董氏基金會已函請觀光局,並呼籲所有領隊勿成爲煙商幫兇。

董氏基金會近期接獲民衆檢舉,有臺籍領隊利用帶日本旅行團的工作之便,在行程中向客人強力推銷購買日本加熱煙,不僅在遊覽車上一再推薦,也帶團員到特定商店選購。投訴民衆表示,當他們質疑加熱煙目前在臺灣仍屬違法,擔心被海關扣留甚至罰款時,領隊甚至加以安撫,並指出「近期要求開放加熱煙的活動與新聞很多,海關不方便取締,大家不用擔心」。

董氏基金會強調,外界謠傳民衆必須交審查費200萬元,才能領回之前夾帶走私入境的加熱煙,是無中生有,政府不可因特定人士的造謠施壓而輕易放行加熱煙上市;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可申請加熱煙進口的是業者,並非民衆個人。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爲避免煙商利誘國內旅行社及導遊成爲對遊日國人行銷加熱煙的管道,已函請觀光局文告各旅行社,並通知所有領隊「勿信煙商話術、成爲煙商幫兇!」更提醒出遊民衆,目前還沒任何加熱煙通過上市審查,任何產品在臺灣都仍是違法。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律師遊開雄指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攜帶未經覈定的加熱煙入境可處5萬到500萬元罰緩,請民衆勿信煙商的推銷術語,不要挑戰臺灣的法律,以免受罰。

國民健康署指出,民衆出國旅遊應注意《菸害防制法》規定,勿因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或跑單幫而攜帶加熱煙入境,以免違法受罰;亦函請交通部觀光局、財政部關務署及各旅行觀光協會協助加強宣導。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14日,經海關移請衛生局查處旅客違法攜入加熱煙案件,共69件,其中68件進入行政調查程序、1件完成裁處,開出罰鍰新臺幣5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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