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男騎士酒後撞車…稱「吃安眠藥夢遊」醒來就在這!獲不起訴處分

臺東地檢署。(圖/記者楊均典攝)

文/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臺東縣5日電

臺東王姓男子酒駕騎車擦撞路邊自小客車,供稱是吃安眠藥發生夢遊醫生出面證實,吃藥有可能發生夢遊副作用。臺東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法院也撤銷公路總局的酒駕罰款

臺東王姓男子民國107年6月19日晚上8時許,在臺東市機車擦撞停放在路邊的自用小客車警方趕到現場王男酒測,測得酒精濃度爲0.62mg/L,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王男表示,自己因病服用鎮靜安眠藥(stilnox和 LORAZEPAM)才產生夢遊副作用,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檢察官傳喚王男主治醫生,也證明吃了藥的確會發生夢遊可能,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表示,王男供稱案發當天下午喝完酒就去睡覺,睡前吃了他姊姊拿的鎮靜安眠藥後,清醒時就在車禍現場,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應該是吃了藥發生夢遊。

黃榮德表示,檢察官去函醫院詢問,醫院也證實醫生開的鎮靜安眠藥在藥袋上記載「可能發生夢遊行爲( 例如:開車、打電話及準備與食用食物等)」的副作用 。

針對檢察官詢問,藥袋上面是否有記載副作用會夢遊,王男主治醫生出庭時迴應,可能有;檢察官追問, 如果王男喝酒再吃這些藥會怎樣,以及夢遊是否會把機車騎出去,醫生則迴應,喝酒後藥效會增長,一般在無意識狀況下會起來走動、上廁所,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開車、騎車或走出家門,但也是有。

王男姐姐被檢察官傳喚時也證實,王男平常吃藥就會夢遊,當天王男要睡覺前,自己也的確有給他吃安眠藥,之後去醫院陪先生回來後,卻發現王男的機車不在家,「兒子打電話來說弟弟在臺東馬偕醫院,我才知道他跑出去」。

黃榮德表示,雖然王男有酒駕肇事行爲,但因服用藥物會有夢遊副作用,而一個人在夢遊情況下,行爲是不受控制的,因此不構成刑法上行爲,予以不起訴。

檢方予以不起訴後,王男也因不服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罰鍰新臺幣6萬7500元,吊扣駕照12個月的裁罰,向臺東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法院則撤銷公路總局的裁罰。

臺東地方法院表示,經勘驗事發影片,發現王男車禍時沒有任何減速或閃避動作,而是直接撞擊自小客車,此情有違一般人會自動減速、迴避常情。有可能是因夢遊欠缺騎機車能力

地方法院進一步指出,公路總局應就王男喝酒服藥後騎機車不屬於夢遊中狀態負舉證責任,因此撤銷公路總局裁罰。公路總局高雄監理所臺東監理站主任周志昌則迴應,站在用路安全上,會提起上訴。

藥師酋位表示,王男服用的安眠藥LORAZEPAM( 抗焦慮解除緊張症狀)和ZOLPIDEM(stilnox)(鎮靜 安眠劑)的確會有夢遊副作用;藥師陳昭宏也表示,有機會發生夢遊狀況,但通常以外國人案例居多,他也提醒,服此藥需有家人照顧,或是請醫師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