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移審法院 求交保自曝「考大學英文0分無法逃亡海外」

立委蘇震清涉貪遭起訴,移審法院時稱自己考大學英文0分,沒有能力海外生活。(本報資料照)

立委集體貪瀆案今偵結,臺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現任立委蘇震清等12人。蘇移審法院時說,他沒有逃亡海外的能力,因爲外語能力很差,考大學時英文拿0分,根本沒辦法在海外生活,希望能交保,讓他繼續行使立委職權,替國家社會做事。

蘇震清說,他沒有違法,沒有犯罪,跟李恆隆間的金流借貸關係,不是賄款。他的眼睛不好開過2次刀,有弱視情形心臟不好可能發生心肌梗塞,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就曾發作送醫,另腰部第4、5節腰椎也開過刀,裝了6根剛釘、4個串連器,無法久站或久坐。

蘇說,立院廉政公報說他有存款4000多萬、股票近2億元,但這些都是借貸來的,算是負債應該要抵銷,爲什麼檢察官要口口聲聲把他講成罪大惡極的人?他交保後一定會面對司法攻防,相信會還他清白。

檢方則說,蘇在檢方發動搜索前接觸李恆隆對帳,製造假金流,甚至剛好弄丟手機,已有串證、滅證事實,加上他的財力,絕對有能力在任何一個國家生活,若讓他交保回覆立委身分,「就是最好的逃亡時機」,派出所報到根本不可能約束蘇,過去如伍澤元劉松藩何智輝等,不乏立委逃亡的案例法官若短視蘇1人的人身自由,危害的恐怕是國家,甚至使其他民代羣起效尤

蘇的律師團表示,李恆隆的姊姊秀峰做的帳冊中,行賄其他立委都是註名「送」,只有給蘇的錢是寫「借」,很明顯就是借貸關係,李因爲身體問題爲了求交保、輕判,纔會翻供,翻供後的證詞都有虛僞的危險性

律師團並強調,押不押立委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是因爲立委代表的不是個人,而是背後的選民,若被羈押影響的會是選民在立院的意志。司法的精神是無罪推定,法官的法學素養如何,就看是要「寧可錯殺,不可縱放」,還是「寧可縱放,不可錯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