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殺手?「國民營養法」提案禁止高熱量食品贈玩具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速食隨餐附贈玩具可能成爲絕響!由民進黨立法委員李昆澤草擬的「國民營養草案」,已獲得跨黨派共26名立委簽署提案,內文中明令禁止嬰兒奶粉促銷或做廣告,也禁止熱量食品以附贈玩具來吸引孩童方式做爲行銷手段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在28日表示,研究證實只要對飲食習慣進行改善,就能有效控致肥胖、慢性疾病症狀發生,基於此擬出「國民營養法草案」,用意在彌補現行衛生食品法令管理不周延之處。針對產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示、營養成分等會特別強調,若法案通過,所有餐飲業者將必須在供餐的明顯地方,或在菜單上,標出各餐點的熱量數字與內含哪些營養成分等資訊

▼立委李昆澤提案「國民營養法」,將明令禁止速食高熱量餐點贈送玩具。(圖/翻攝自李昆澤臉書)在這套草案裡,最受矚目的就是隨餐附贈玩具將有規範,有鑑於調查發現學齡兒童中,超過3成學生是因爲看到速食促銷兒童餐的玩具廣告,而希望父母購買食用,因此規定「對於具有科學證據顯示造成肥胖、代謝症候羣高血壓之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並禁止以附贈玩具方式販售」。換句話說,知名速食業者麥當勞、肯德基等經常以此爲行銷手段的業者,未來除非是針對沙拉等較爲健康的食品,否則將不得以送玩具的方式來促銷。

根據草案中罰則,若餐飲業者未依法標示者,將面臨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而對於罰不怕的業者也有辦法,只要1年內再犯者,行政機關可處以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至於已經賣出的商品,可命令在特定期限內回收後修正標示,在修正前不得繼續販賣該產品,若期限後仍沒標示者,產品將沒入銷燬。

草案中也推廣餵食嬰兒吃母乳,維護嬰幼兒健康,因此訂立:「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不得爲促銷或廣告」,違反者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當然也必須停止廣告,若屢勸不聽者,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