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煙帶萬條「特權無罪」 2國安少校:禮遇通關無數量問題
臺北地方法院1日下午2時30分針對「國安私煙案」開準備程序庭,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及張恆嘉被控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2人今再次現身出庭「否認犯行!」而這次開庭重點是整理出吳、張2人涉案部分的爭點,之後將再另定庭期審理。
▲國安私煙案吳宗憲(左)與其律師王展志(右)1日出庭「否認犯行」,並提出爭點。(圖/記者孫於珊攝)
一開庭,吳宗憲及張恆嘉2人的辯護律師就極力反擊!認爲煙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華航,且禮遇通關沒有超量問題,認爲檢方移花接木,適用法條有疑慮,並針對起訴書的指控一一反駁,各自提出了9點爭議。
檢方聽完後針對吳、張2方提出的爭點加以整理。張恆嘉的律師提到,張當時確實有參與討論煙品運輸之事,但只是個行政參謀,並未下令或給出任何決策,且是被動被加進羣組,因此提出張是否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力犯案是有爭議。不過,檢方對此迴應,張不排除是利用「職務上的機會」犯行。
吳宗憲的律師則提到「司法偵查權侵害立法權!」他主張依《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等規定中,吳有特權,通關不用查驗是立法院立法通過所賦予的權力,而免驗等於免申報,也就等於免稅,強調偵查權不能挑戰立法權。而檢方對此迴應,吳是否有包含攜帶煙品免驗通關並免稅的特權,仍有待釐清。雙方還一度發生了激烈辯論,令法官必須出面止戰。
確認完吳、張所提出的爭點後,法庭也到了尾聲,法官爲確認吳宗憲及張恆嘉行蹤,擬於12月20日上午9時30分開調查庭,要求吳、張2人出庭報到,若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將提出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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