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不是罪犯 無除罪化問題
兒童觸法本就不罰,少事法修正沒有除罪化問題。圖爲臺北少年觀護所招募志工,陪伴收容少年體驗闖關等遊戲。(本報資料照片)
新修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19日正式實施,外界指稱兒童的犯罪將除罪化,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說「這是誤會」,因爲從來沒有把兒童當成罪犯,兒童不是罪犯沒有除罪化問題,少事法新制度是讓兒童迴歸教育及輔導機制,避免被標籤成「壞小孩」。
臺灣年滿18歲者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12歲以上,未滿18歲屬於少年,觸犯刑事法律交由少年法庭審理。7歲以上,未滿12歲的兒童,如果順手牽羊偷了東西,雖然依《刑法》行爲不罰,但是仍由少事法處置,送交少年法庭。
但一般的大人被送到警局接受警察詢問、到法庭面 對法官,可能都是極大的震撼,對還在國小階段的兒童來說,因爲在超商偷東西被捉到警局,再被依刑事案件送交少年法庭審理,兒童身心將會受到不利的影響。
去年立法院審議少事法修正案時,朝野立委們依據國際專家建議,及兒童權利公約相關規定,刪除7歲到12歲適用少事法的規定,修法訂在今年6月19日施行。目前兒童犯罪以竊盜案最多,這些不法行爲不再移送少年法庭,改視情況通知學校或社工處理及輔導。
新上路的制度,遭部分媒體及社羣網站指稱,兒童犯罪「除罪化」。司法院22日出面駁斥,認爲這是誤解,因爲兒童未滿14歲依刑法本就不處罰,兒童不是罪犯沒有除罪化問題,舊制送少年法庭也只是「保護」非懲罰。
網路流言擔心兒童的問題行爲,對其他小朋友或民衆造成損害怎麼辦?司法院表示,本來就可循民事途徑獲得法律上的協助,向兒童父母請求民事求償,沒有因爲這次修法變得無法處理。
司法院指出,因應新制度,已有3所中途學校加入安置輔導處所陣容,由於已先提供50個牀位給「司法少年」,未來將視執行情形再評估增加牀位的必要性,以兼顧中途學校現有學生及司法少年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