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議員批外埔綠能園區如大錢坑 盧秀燕:我也覺得合約怪怪的
▲盧秀燕對於外埔綠能園區的合約,她覺得怪怪的。(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前市長林佳龍任內興建的外埔綠能生態園區,依合約明年元月將開始發電,不過,目前不但生廚餘回收量不足,連電業執照都沒有,如何發電、售電?市議員張瀞分等人痛批前朝的錯誤政策,簽下不平等條約,有如一個大錢坑,市長盧秀燕坦言,她也覺得籤的約怪怪的,如果廠商未依規定發電,市府依法處理。
▲李榮鴻、張廖乃綸、張瀞分和陳政顯(左至右)痛批前市府簽了不平等條約。(圖/張瀞分議員提供)
臺中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瀞分、張廖乃綸、李榮鴻、陳政顯等人都關心外埔綠能生態園區ROT廠商取得發電、售電許可進度及相關契約問題。
▲吳志超指出,市府會在月底前做出營運評估。(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張瀞分說,林佳龍任內一再宣稱外埔綠能園區是全臺第一座綠能發電,不但可以利用稻稈和生廚餘發電,每年可發電3377萬度,提供給9千6百多住戶使用,還可以賣電給臺電,話說得好聽,但外埔園區到現在連電業執照都沒有,根本無法發電、售電,市府不但要負責收運生廚餘和稻稈,賣電收入只能拿2成,如今不平等條約,讓外埔綠能園區變成一個大錢坑。
張廖乃綸說,林佳龍任內花了將近1億元買綠園寶廚餘桶,要民衆幫忙收生廚餘,結果現在變成一場騙局;陳政顯說,外埔綠能園區疑點重重,契約內容荒唐離譜,讓臺中市繼MOU海水採礦事件後,再度登上國際新聞。
李榮鴻說,林佳龍向農民宣稱會出資買稻稈,日後一旦有發電,也會有發電回饋金,如今證明,稻稈根本就收運困難,也無法發電,但農民卻是對盧市府罵聲連連,前朝錯誤的政策,害得盧市府背黑鍋。
盧秀燕表示,她也覺得所籤的約怪怪的,當然簽約目的是要節能發電,既然已簽了契約,市府就必須收拾善後,如果廠商無法在合約規定內發電,市府會確實檢討,並且依法處理,此外,她強調,現在一般廢棄物隨水費徵收已包含一般生活垃圾、生熟廚餘等項目,所以市府不會再隨水費徵收生廚餘處理費。
環保局長吳志超說,外埔綠能園區原本規劃是利用生廚餘發酵產氣、發電,以及汽化爐發電,但目前爲止,生廚餘量還不足,加上汽化爐完全沒運轉,連電業執照也沒有,即使有發電,也不能賣。
吳說,依合約規定,明年元月就要開始發電,市府在月底前會進行第一次營運評估,如果無法發電,市府將求償,到明年8月就滿3年,市府也將檢討合約,修正不合理部分。
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原預計2018年8月底就要開始營運,但ROT廠商遲至今年7月才營運,對此,環保局已開罰60萬元,廠商並已完成繳款,日前環保局也針對廠商稻稈氣化發電設備未營運再開罰30萬元,後續將依約持續辦理相關程序。
針對藍營議員質詢外埔綠能園區一事,前臺中市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外埔綠能生態園區是公開招商,由民間業者全額投資6.3億元,如果能落實並全量運轉,營運期24年可爲市府增加24億收入。
至於市府每年要支付廚餘、稻稈和廢木運費2.8億元一事,白智榮指出,清潔隊將生廚餘載運到焚化爐,或將廢木載運到掩埋廠,同樣都需要清潔隊載運,也同樣要費用支出,不知道議員是如何計算出2.8億元的。
白說,生廚餘進外埔綠能每公噸比進焚化爐省約1千元,24年可減少政府約12億元支出,每年也能協助去化天災廢木、公園行道樹大約2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