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國開展“法援護苗”行動,十大舉措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央廣網北京5月31日消息 (記者費權)5月31日,記者從司法部獲悉,司法部將在全國範圍內,以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爲目標,開展“法援護苗”行動。
此次行動通過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建立健全協作機制,配齊配強人員力量,着力打造素質過硬、專業精湛的工作隊伍,切實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積極爲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優化、全方位覆蓋的法律援助服務,努力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具體以以下十項措施,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一、設立專門熱線。充分發揮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作用,各地根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設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熱線專席,專門接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諮詢。在中國法律服務網和各省級法網設立未成年人服務專區。疑難複雜案件的諮詢,可以轉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專家團隊解答。
二、開展專項服務。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和具備條件的市縣法律援助機構設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配備專門力量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依託各級共青團組織、特殊教育學校等設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諮詢等專項服務,方便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
三、建設專業隊伍。組建全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業務專家庫。各省(區、市)遴選推薦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熟悉未成年人法律業務的律師,參加全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師資培訓,並在本地區開展全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業務培訓。各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入庫律師實行上崗培訓,年度培訓不少於8個學時。
四、降低援助門檻。落實法律援助法,對遭受虐待、遺棄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對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免予覈查經濟困難狀況。支持各地依法擴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範圍。
五、創新服務方式。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諮詢轉介和疑難複雜、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專門指派、提級指派機制,確保承辦律師經過專門培訓、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實行一援到底,對同一案件的不同階段儘量指派同一名律師承辦。對留守、困境、殘疾兒童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
六、加強校園普法。在“六一”兒童節、開學季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法律援助進校園專項活動,進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推進在中小學校設置法律援助宣傳引導欄、配置法律援助聯絡員等。各地法律援助機構面向未成年人定期開展開放日活動。
七、強化公益服務。公證機構、司法鑑定機構依法減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辦理中發生的公證、司法鑑定費用。倡導律師協會、法律服務機構等單位開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專項普法和公益法律服務活動。
八、開展志願服務。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團作用,鼓勵志願者面向中西部邊遠地區未成年人提供法律諮詢、心理疏導等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組織開展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專項活動,組織大學生團隊赴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點)開展法律知識普及宣傳、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等。
九、凝聚廣泛支持。聯合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相關部門和單位,普遍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會商與協作機制。引導各地律師協會法律援助專業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優秀律師帶頭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十、開展部門聯動。推動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納入未成年人權益保障重點工作。加強與社會救助、司法救助有關部門的銜接配合,健全完善與社會心理服務、醫療衛生等機構的合作機制,開展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的常態化協作和同堂培訓。
並要求,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義,緊緊圍繞未成年人權益維護和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強化工作舉措,創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機制,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質效。要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彙報,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力度。要廣泛動員、精心組織,爭取相關部門單位支持,不斷提升“法援護苗”行動的影響力。要及時總結宣傳,結合實際開展宣傳週、宣傳月等活動,定期發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例,宣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典型經驗,營造全社會關心愛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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