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護微罪不入監 省公帑5億多

林嚞慧表示微罪易服社會服務創造了50億4500餘萬元的產值,爲國庫節省了超過5億元的獄政支出。(張孝義攝)

法務部自2009年9月1日起推動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到2019年8月共計有14萬9000名微罪者易服社會勞動,包括「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等人因涉僞證罪易服社會勞動,爲社會創造50億4500餘萬元產值,爲國庫節省了超過5億元的獄政支出,達到經濟效益的三贏面向。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嚞慧表示,社會勞動系以提供無償的勞動服務,作爲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易服勞役期間1年以下之一種替代措施,屬於刑罰的一種易刑處分,具有處罰性質,避免監所人滿爲患,同時在經濟上創造三贏。

社會勞動提供的勞動服務內容包括清潔整理、居家照護、弱勢關懷、淨山淨灘、環境保護、生態巡守、社區巡守、農林漁牧業勞動、社會服務、文書處理、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各種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的勞動或服務。

統計至2019年8月的14萬9000名微罪者大多數是酒駕,勞動項目主要是掃街、清理環境工作;不用入監正常工作生活,提供了超過4千400萬小時的勞動服務,依基本工資折算,創造了50億4500餘萬元的產值,如果再以監所收容人每月2064元的收容費用計算,也替國庫省下超過5億元公帑。

林嚞慧指出,各地檢署積極結合當地社區資源、推動在地化社區關懷方案,形成柔性司法保護網,不僅濟助許多弱勢族羣,也美化多處社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