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2法官暗助性侵犯 同遭免職
姜麗香、侯弘偉2名法官同遭懲戒法院判決免除法官職務。圖爲懲戒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3年前1名少年向法院求助,稱遭安置機構的林姓主任性侵,但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不相信少年、未依法通報,她還泄密給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2人協助涉嫌性侵的林姓男子取得有利證據,懲戒法院斥責姜及侯動搖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信賴,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並裁定停止法官職務。這是2法官同時遭判免職的司法首例。
據瞭解,姜表示會上訴到底,侯並未迴應。2法官遭判懲戒影響到薪俸,以資深法官姜麗香爲例,她的月薪近18萬,停職期間只能領本俸一半、約2萬多元,未來如果上訴駁回確定,轉任司法事務官,只能領月薪約10萬元。
本案起因,姜麗香在2017年1月9日裁定交付安置1名少年到安置機構輔導,2020年8月25日少年透過伯父向士林地院保護官反映,遭安置機構林姓男主任以「打手槍」方式涉嫌性侵,姜獲報後,本想聯繫臺東地院主任保護官洪幸(另由懲戒法庭審理中)就近前往處理,但因已下班而未能取得聯繫。
姜於是將少年遭性侵的訊息告知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並藉由侯的協助與洪取得聯繫,後來洪依姜的委託在8月25日晚上前往安置機構訪視少年後,馬上回電給姜,告知是少年亂講,姜也未依法通報。
9月24日姜女訪視在同安置機構的另名少年後,協助林嫌取得有利的證據資料,她竟將非公開資料透露給侯,再由侯輾轉提供給林嫌;侯以LINE教導林嫌訴訟策略,要對方「再多找幾個去套話」、「那個少年是不是有說因爲你打他,他才栽贓你」等,又將自己與姜女間的LINE對話內容截圖傳送給林嫌,協助對方。
案經監察院通過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由2名參審員及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認定,姜及侯所爲已嚴重減損人民對其等具有客觀、中立與公正功能等審判核心功能的信任,動搖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信賴基礎,已不適宜續任法官職務,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全案可上訴。